因地制宜 精准督办 浙江水源地整治任务推进顺利
浏览量:1954次发布时间:2019-01-04 10:41:24

为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和村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丽水市遂昌县投资6000多万元实施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
 
  为了做好水源地保护,推动工业企业长远发展,宁波市象山县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斥资2000万完成3家企业补偿搬迁;
 
  为彻底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台州市温岭市对保护区划定前就存在的加油站进行整体收购,关停拆除。
 
  一段时期以来,浙江省全力推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全省224个县级水源地问题已完成整治222个,完成比例达99.1%。
 
  高度重视  加大投入
 
  浙江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相关问题多次在会议上部署强调并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副省长每季度开会通报整治进展,对未完成问题加大督办力度。
 
  专项行动至今,浙江省累计投入资金31.1亿元,共取缔关闭排污口77个,搬迁治理工业企业410家,整治旅游餐饮项目79家,清理码头14个,建设道路桥梁应急收集处理设施256处并完善急管理制度;
 
  生活面源污染方面,共建设污水收集管网42千米,新建514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对314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关闭清理畜禽养殖场6家,清理水产养殖场6家,拆除网箱养殖52423.6平方米,对保护区内23013万平方米农业种植实施了农药化肥管控;
 
  在基础建设方面,共设置标识标牌、地理界标、警示牌1500块,保护区新建防护围栏147千米。
 
  深入指导  精准督办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严格对照“划、立、治”要求,积极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印发《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分解水源地整治责任,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采用发文督办、向市委书记致信、现场督查督办、交叉检查、集中约谈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开展十多次现场督办,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做好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通过建立专项行动微信工作群,搭建快速信息沟通渠道,持续通报各市县水源地整治进展情况,督促进展滞后地区找准差距、精准发力。
 
  科技支撑  立足长远
 
  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中,浙江省利用无人机探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进行详细检查。同时结合实际,细化水源地问题整治销号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销号报告、一本销号台账”,规范销号流程,完善台账资料,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12月中上旬,我们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传统台账检查和现场核查,核实核准问题整治完成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或弄虚作假等问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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